12月1日起执行新电价调整通知:工商业用电高峰时段涨价

电价调整通知正式发布,12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进步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最新的电价调整通知,明确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这份电价调整通知主要针对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用户,特别是用电量较大的”大户”,将实行尖峰电价机制。这是为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平衡电力供需关系,同时促进新能源的消纳利用。

电价调整通知中明确指出,平段电价将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而高峰和低谷时段的用电价格将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最引人关注的是,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将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由此可见用电高峰期成本将显著增加。

电价调整通知详细解读:时段划分与价格浮动

根据电价调整通知,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对时段划分进行了优化调整,分为夏季、冬季和其他季节三种情况:

夏季(6、7、8月)的尖峰时段为11-12时、16-17时和21-22时;冬季(12月及次年1-2月)的尖峰时段则集中在17-19时;其他季节(3-5月及9-11月)虽然没有设置尖峰时段,但高峰时段价格仍比平段高出50%。

需要关注的是,电价调整通知还特别规定了一些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类别,包括铁路、行政机关、学校、部队、监狱、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城乡供水、供热、供气等民生保障单位。这些用户的用电价格将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电价调整通知对工商业用户的影响

电价调整通知实施后,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单一制用户和两部制工业用户将受到最大影响,由于他们将被实行尖峰电价。由此可见这些”用电大户”如果在尖峰时段用电,成本将大幅增加。

对于商场、超市、餐饮店和宾馆等商业用户来说,虽然也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但根据电价调整通知,他们不实行尖峰电价,受影响相对较小。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则可以选择是否参与峰谷分时电价。

电价调整通知的执行与咨询渠道

目前,国网邢台供电公司正在按照电价调整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执行新政策,包括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变更计量表计时段。供电公司表示,将在12月1日后严格执行新的峰谷时段政策。

如果用户对电价调整通知内容有疑问,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咨询:拨打95598服务热线、使用网上国网APP在线客服,或者直接前往供电营业厅咨询。电价调整通知的详细内容也可以在相关政府网站查询。

电价调整通知的深远意义

此次电价调整通知的发布,不仅是为了平衡电力供需,更重要的是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通过价格杠杆引导用户错峰用电,既能够保障电力体系安全稳定运行,又能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利用。

对于工商业用户来说,仔细研读电价调整通知,合理安排生产用电时段,避开高峰特别是尖峰时段,将是降低用电成本的有效技巧。这也体现了民族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

赞 (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