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回应顾客院内遛弯发现千年古墓:文物特色还是知情权缺失?

顾客遛弯意外发现千年古墓引热议

8月24日,浙江衢州衢府官邸酒店因一则顾客爆料登上热搜——有网友反映在入住该酒店后,于院内遛弯时意外发现了一座千年古墓!这一发现瞬间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这座古墓是西晋大将陈弘之墓,早在1982年就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更是升级为市级文物。顾客纷纷表示震惊:住酒店还能”偶遇”古墓?这到底是特色景点还是惊吓体验?

酒店职业人员对此回应称,酒店于2017年在陈弘墓原址上修建,古墓作为文物也是酒店的一大特色。虽然古墓离客房较近,但中间有墙隔开,且是衣冠冢,不会吓人。至于为何未提前告知顾客,酒店解释称”不同顾客接受度不一样”,有人可能觉得预示”升官发财”,也有人会觉得不吉利,因此并未刻意宣传。这样的解释,你接受吗?

酒店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针对”酒店院内遛弯发现千年古墓”事件,法律专家给出了专业解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诚实情况的权利。酒店未在预定页面或入住时主动告知古墓的存在,实际上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酒店以”顾客接受度差异大”为由未主动宣传的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每个消费者对古墓的接受度确实不同,但正是这种差异更说明酒店应充分告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酒店单方面决定不告知,实际上是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想象一下,如果你预订酒店时知道院内有古墓,会不会重新考虑入住决定?

文物保护与商业利用怎样平衡?

从文物保护角度看,酒店在古墓原址修建并将其作为景观展示,如果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则符合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文物保护法支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对文物进行合理利用,酒店将古墓作为特色景观,本可以成为宣传历史文化的好方式。

但难题在于,酒店在利用文物资源的同时,是否做到了尊重消费者权益?文物与商业结合本无不可,许多古建筑改造的酒店甚至成为网红打卡地。关键在于透明度和尊重——将文物特色作为卖点宣传,而非隐瞒或淡化处理。如果酒店当初选择正面宣传这一独特文化元素,或许就不会陷入如今的争议了。

消费者权益怎样保障?

对于已经入住的消费者,如果因未被告知古墓存在而影响了住宿体验,法律上可以视为酒店违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换房费或给予适当补偿。

这一事件也给酒店行业提了个醒:在追求特色经营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试想,如果把古墓作为文化特色提前告知,甚至设计相关导览活动,会不会让顾客体验更特别?毕竟,知情权不是负担,而是建立信赖的基础。下次选择酒店时,你会不会多问一句:这里还有什么”特别”的景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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