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区别在哪 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区别 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关系

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区别《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是中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两部重要法律,它们在立法背景、适用范围、内容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下面内容是对两者区别的划重点,并通过表格形式进行对比。

一、

《民法通则》是1986年颁布的,作为中国第一部体系规范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当时起到了承前启后的影响。它主要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内容,为后来的《民法典》奠定了基础。

而《民法总则》则是2017年3月1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作为《民法典》的总则部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它在继承《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民事法律制度,体现了现代法治理念,更加符合新时代社会进步的需要。

从内容上看,《民法总则》不仅对《民法通则》的内容进行了整合与优化,还增加了新的制度设计,如对人格权的独立保护、对监护制度的完善、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等,具有更强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二、对比表格

项目 《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
颁布时刻 1986年 2017年
法律地位 民事基本法其中一个 《民法典》总则部分
适用范围 全国范围内 全国范围内(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
内容结构 简洁,侧重基础性规定 更加体系、全面,涵盖更多现代法律难题
民事主体 规定了公民和法人 明确了天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民事行为 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 增加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和效力认定
民事权利 基础性权利 更加强调人身权、财产权、聪明产权等
民事责任 简要规定 细化了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
新增内容 包括人格权独立成编、监护制度、网络虚拟财产等
立法目的 建立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 构建统一的民法典体系,适应新时代进步

三、小编归纳一下

平心而论,《民法通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重要法律成果,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而《民法总则》则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进步,标志着中国民法体系走向成熟与现代化。两者虽有继承关系,但在内容深度、制度设计、时代适应性等方面均有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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