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区别《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是中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两部重要法律,它们在立法背景、适用范围、内容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下面内容是对两者区别的划重点,并通过表格形式进行对比。
一、
《民法通则》是1986年颁布的,作为中国第一部体系规范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当时起到了承前启后的影响。它主要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内容,为后来的《民法典》奠定了基础。
而《民法总则》则是2017年3月1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作为《民法典》的总则部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它在继承《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民事法律制度,体现了现代法治理念,更加符合新时代社会进步的需要。
从内容上看,《民法总则》不仅对《民法通则》的内容进行了整合与优化,还增加了新的制度设计,如对人格权的独立保护、对监护制度的完善、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等,具有更强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二、对比表格
| 项目 | 《民法通则》 | 《民法总则》 |
| 颁布时刻 | 1986年 | 2017年 |
| 法律地位 | 民事基本法其中一个 | 《民法典》总则部分 |
| 适用范围 | 全国范围内 | 全国范围内(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 |
| 内容结构 | 简洁,侧重基础性规定 | 更加体系、全面,涵盖更多现代法律难题 |
| 民事主体 | 规定了公民和法人 | 明确了天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 民事行为 | 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 | 增加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和效力认定 |
| 民事权利 | 基础性权利 | 更加强调人身权、财产权、聪明产权等 |
| 民事责任 | 简要规定 | 细化了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 |
| 新增内容 | 无 | 包括人格权独立成编、监护制度、网络虚拟财产等 |
| 立法目的 | 建立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 | 构建统一的民法典体系,适应新时代进步 |
三、小编归纳一下
平心而论,《民法通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重要法律成果,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而《民法总则》则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进步,标志着中国民法体系走向成熟与现代化。两者虽有继承关系,但在内容深度、制度设计、时代适应性等方面均有显著区别。

